8月6日,东莞市张科常务副市长批复并同意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行之有道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我市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建议。同意发改局提出的关于行之有道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落户东莞的各项建议事项。
报告显示,行之有道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由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滋杰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并由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王明旺先生担任行之有道董事长。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共享平台的推广与应用,通过综合运用车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采取“随借随还”的分时租赁模式,致力于解决城市公共出行的“最后一公里”,构建绿色、共享、智慧的城市出行网络。
报告指出,行之有道属于重资产类型公司。投资计划明确、运营模式清晰。采用“车桩场”互联互通、“城中网”战略的分时租赁运营模式,能有效补充城市公共交通。为此,公司希望东莞市在重要交通枢纽、景区等领域免费提供“分时租赁停车位”,并在建设体验中心、办公用地等六个方面给予支持。
东莞市通过引进该项目,能产生四大正面效益。一是能够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影响范围;二是能够促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网络的构建;三是能够提供城市公共出行“最后几公里”的选择方案;四是促进新能源领域产业发展。
报告建议,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一是积极对接服务行之有道项目总部落地;二是开放市政公共停车位,三是对于项目体验中心和服务站点的用地租赁需求给予协调与支持,四是关于引导我市本土民营企业参与项目运营问题;五是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地方补助资金问题。
报告从实际出发,不仅展示了行之有道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的可行性及效益性,还提出项目落地实施的解决性建议。东莞市张副市长在接收报告后即做出批示,同意报告所提建议,要求各个部门相互协作,积极引进行之有道项目并尽快落地实施。
东莞市政府对项目的引进与支持,标志着东莞市即将迎来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出行时代。市政府将与企业一道,共同致力于环保出行,为广大市民构建高效节能、便捷出行的社会环境。